我的一条腿从大腿截肢算几级残疾 怎样赔偿

那是下午5-6点的时候正好下雨天,他们的车在路边停着,我骑着摩托车,正好前面下来一个车开着大灯, 灯光照的我什么也看不见,前面的车一过我也来不急刹车,撞他们后面了,现在再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父亲就和他们解决了事,我自己连医药费花11.8万,他赔偿5.8万 我有点不满意 请大家给我想个好办法

广东胡律师;

伤残等级不是人为估出来的,是由司法鉴定机构的专家及专业仪器鉴定出来的。

对于赔偿你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你的具体赔偿按下面去算: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至定残疾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4-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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