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车与摩托车发生刮擦致使摩托车车主受伤住院,我全责,已垫付医药费超3万,加上交强险的1万,我已无力支付医药费,现在伤者还住院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院,住院花费也挺大,我又没钱垫付了,找保险公司说要等结案才给报,而且还分医保非医保的,怎么办?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进入诉讼程序,让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赔偿损失给伤者?那我垫付的医药费会赔偿给我吗?
我保险买了全险,保险公司不是全赔的吗?如果法院判决书下来,我是不是还得承担一定的费用?那个费用一般大不大?
追答明白了,如果你确定保险公司可以完全赔付对方的赔偿数额,且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后下达判决书,你要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可能承担对方因鉴定伤情所发生的鉴定费用。这些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上述两项费用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