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犯了事,只要把人证和物证毁了,然后死不承认就没事了?

如题所述

  这是极为错误的想法,即使没有人证和物证,被害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都属于合法有效,可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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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11
在国外讲究的是确凿的证据 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你犯罪了 那么犯罪人就会被拘捕审讯判刑 因此 在国外 如果你犯了罪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是不会被判刑的 但是在国内就不一样了 即使没有确凿的证据 但是根据你所犯案件轻重以及办案人员的态度 可能你这招就没用了

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在国外 是先找证据后抓人 在国内是先抓人后找证据 你确定在你被抓到放的这段时间之内能扛得过人民警察的各种轰炸?
第2个回答  2014-07-11
只要你能做到,真的能做到,就是无罪的,也是无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7-12
要看你犯了什么事,如果只是小事,只要当时没被捉到,那你可以和平时一样过日子,什么问题都没有
第4个回答  2014-07-11
关键还是自己的良心,可能当时觉得挺高兴,但这件事也许会成为你这个成长阶段最大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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