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方法是:
1、准备材料,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2、前往当地的计生委或者民政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的计生委或者民政局咨询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3、递交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等待审核;
4、领取独生子女证,如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到当地计生委或民政局领取独生子女证。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资料有:
1、出生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本人为独生子女;
2、父母身份证,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结婚证,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离婚证,如果父母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如果父母已故,需要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照片,需要提供本人的近期彩色照片;
7、其他,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例如户口簿、父母单位证明、父母收入证明等。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证是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申请的一种证明材料。具体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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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26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方法如下:
1. 符合规定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a.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b. 按规定不由本机关受理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c.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3.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 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作出是否发放《独生子女证》的决定。五个工作日内不能办结的,经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以上就是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全过程,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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