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的东西被人捡了犯法吗?

如题所述

遗失的东西被人捡了犯法。
捡到的人如果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东西掉了别人捡了不还怎么办东西掉了别人捡了不归还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
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综上所述,遗失物品被人捡走如果捡走财物的人拒不归还且物品价值数额较大的,遗失者报案的警方会立案。因为此时已经构成了侵占罪,但由于此罪是不告不理的,所以失主报警警方才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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