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通俗理解

如题所述

留抵税额,是指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的差额,中国之前采取不予退还留抵税额,结转到下一个纳税期继续抵扣的做法。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2018年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电网企业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留抵税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当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要大于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这两者之间产生的差额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通常会转接到下一个税务周期,在下一个税务周期来抵扣增值税。在我国执行了留抵税额相应的制度后,税务总局也开始办理留抵税额退税业务,这样在退税之余能够缓解财政的压力,同时对企业扩大再生产也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当期销项税减去当期进项税,就是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留底税金是通过累积的,在时间上并没有限制,可以使用以后月份的销项税额来进行抵扣。如果已经认证了进项税,却没有发生销项税,是可以留到下个月来进行合计的。

关于留抵税额的计算,关于存量留抵税额和增量留抵税额。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是以留抵税额的余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留抵税额包括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存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前纳税人形成的留抵税额。在确定存量留抵税额时,以纳税人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标准值。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2019年3月底数为存量留抵税额。如果纳税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小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以纳税人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存量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后,存量留抵税额为零。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留抵退税制度实施后,即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新增加的留抵税额。如前所述,如果纳税人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大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则增加部分即为增量留抵税额。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纳税人获得存量留抵退税后,不再需要与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进行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为增量留抵税额。

纳入进项构成比例计算的扣税凭证中,增加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和纳入进项抵扣凭证范围的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作为进项构成比例计算公式的分子,且这一调整也同样适用于继续实施的老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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