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要求如下:
第五章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
第十条:
申请参加我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手续,且符合资格要求。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3月13日17:00登录我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并在网上提交《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信息表》,并于3月13日20:00前自主打印准考证。
该校简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办、业务由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2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后正式成立。
学校组成:
学院由校本部、农学院、林学院、医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艺术学院6个校区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面积3000余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考核:
第十三条:
我校于2023年3月18日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进行考核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相关要求参加相应测试,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第十四条:
1、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入学申请者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成绩,不参加我校文化素质测试。
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折算为25分、B折算为24分、C折算为23分、D折算为22分,总成绩为6科换算后的成绩总和,满分150分。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普通高中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其中语文占45%、数学35%、英语20%,命题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不超过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