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役津贴补贴
由部队发放,义务兵津贴第一年约1000元/月、第二年约1100元/月,两年可领到约2.5万元。在艰苦偏远和高原地区服役的还有额外的地区补贴。
2、公共设施免费或优惠
参观游览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
3、优惠医疗
《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除了军人免费医疗外,军人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免费医疗,军官、军士双方父母到具有医保资质的军队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医保结算并扣除完全自费部分后,门急诊费用减免20%,住院费用减免50%。
4、家庭优待金
参军后,家庭可享优待金,通常以上年度家庭优待金标准为基数,按照当地公布的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浮动比例同步调整。
5、大学生优待金
入伍大学生义务兵培梁,为其家庭一次性增发家庭优待金。
6、进疆进藏优待金
参军入伍且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征集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的义务兵,按批准入伍当年家庭优待金标准的一定比例一次性增发。
7、学费补偿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