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老公出车祸死了,小姑和小叔要求分割赔偿款和房子,是否合理?

如题所述

从法律层面而言,小叔和小姑在哥哥的妻儿面前是不能分割自己哥哥的赔偿款和继承遗产的。

1.车祸的赔偿款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母、妻子和儿女才有资格继承,那么老公的父母不在了,只有妻子和儿女平均分配赔偿款;

2.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也是先妻子平均50%,余下的50%作为遗产由妻子和儿女进行继承。也和小叔和小姑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小叔和小姑没有任何分割赔偿和继承房子遗产的资格。

我们来说一下出车祸死亡的赔偿项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从性质上而言,是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赔偿,所以,死亡赔偿金并非是属于死者的遗产,不发生继承。而近亲属只包括配偶,子女,及父母。所以,很显然,死亡赔偿金是没有小姑和小叔子的份额。

2.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项同死亡赔偿金同种性质。因此,该部分也没有他们的份额。

3.被扶养人生活费。

如果死者去世时,有子女尚未成年或者有年迈的父母,可以请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由此可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归属。

4.丧葬费。

丧葬费是处理丧葬适宜所产生的费用。丧葬适宜由谁办理一般此项费用归谁。

5.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所产生的实际支出。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实际产生的费用,还是应当赔偿的其他费用,没有一项费用和小姑子和小叔子有关。因此,他们不应当主张分割赔偿款。另外,如果从道德上来说,哥哥已经去世,他们应该帮着嫂子好好的生活,互相帮忙,替哥哥照顾妻子和儿女,而不是落井下石,分割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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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3
是不合理的,因为小姑子和小叔子并不是她老公的第一继承人,所以这个房子和她小姑子小叔子没有任何的关系。
第2个回答  2022-07-13
不合理。丈夫的死和丈夫的财产与嫂子和舅舅无关。 配偶、子女和父母是合法的一等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得继承; 如果没有一阶继承人,则由二阶继承人继承。
第3个回答  2022-07-13
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跟小姑和小叔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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