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有一方未送达是否生效

如题所述

判决书、裁定书因种种原因未能送达给对方,一般都是采用公示公告一个月,就算对方已经收到判决书、裁定书,如果对方在法定时间内没有进行上诉、申诉。就视为接受判决和裁定。这和判决书、裁定书是否生效没关系。判决书、裁定书只要宣判就生效。
仲裁裁决书有一方未送达到,是否生效得看仲裁请求是什么,部分情况下作出裁决书就生效,部分情况期满不起诉的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故意不送达判决书对当事人没有影响,影响的是法院的公信力,法院审理案件有程序规定,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在规定时间内法院判决书未送达,案件没审结,法院对审判人员有严格考核,考核不达标,晋级等都受影响,当事人不必担心,担心的是主审法官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86条规定: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有送达人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也可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并采用拍照或者录像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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