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个月以上的签证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到各地的出入境管理局,办理T签注(即探亲签注,该签注分位三类:1个月1次,3个月1次,3个月多次三类)。需要提交1、被探望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外国护照复印件并交验原件。2、须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一次或二次探亲签注的,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三个月多次签注的,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一年多次签注的,在香港每次逗留不超过90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须征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同意并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央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的一切机构及其人员均须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中国其他地区的人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在北京设立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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