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七段累计补偿:3万元(含)以内部分报销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部分报销55%,5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至12万元(含)部分报销70%,12万元以上至15万元(含)部分报销75%,1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未按相关政策分级转诊的应降低支付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含门诊特殊病种)累计个人自负总额(全自费部分除外)超过大病补偿起付线(1万元)以上部分,才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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