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生前未设立遗嘱的情况下已故时,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已去世儿子的子女有权依法继承其已故父亲应当继承的财产。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