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购房合同签字是我的名字,但是不是我签的,也不是我的手印,也没有我的委托书。这个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本人购买房子,首付三年了,一直没有得到房,房开商也一直没有联系我,这几天我去找房开商才得知银行不放贷,但是不放贷也没有人和我联系,直到我找上门才知道。后来房开给了我一份合同解除通知书。还要我按照合同里规定赔付总房价20%违约金。

你的购房合同签字是你的名字,但是不是你签的,也不是你的手印,你也没有你的委托书。这个合同没有生效,不生效的合同不会受法律保护。
如果合同不生效,就谈不上合同解除通知书,不生效的合同就不需要解除,因为自始至终也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合同里规定赔付总房价20%违约金也没有依据,因为不生效也谈不上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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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8
按照你说的,从合同形式上看,是有瑕疵的,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首付款是你付的吗,如果是,那么就是实际履行了部分合同内容,后续贷款无法办下来的情况下,也属于实质违约,对方按照合同的违约条款起诉你,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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