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把房子过户给儿子还能要回去吗

如题所述

如果父亲是赠予的房产,但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在一年内撤销,也就是可以要回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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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4

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父亲当初是以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的,父亲已经收了房款,而且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不能再要回了。

2、如果父亲当初是以无偿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现在想要回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儿子不赡养父亲,或者儿子严重侵害父亲或者父亲的近亲属。

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父亲想要回房子,可以跟儿子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的手续和费用: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子女,这需要在公证处打个《赠与公证》,然后在到房交所赠与过户,到时候契税是3%,还有杂税几百元,如果房屋你再买卖时,则在正常费用下多一个赠与费,成交价的20%。

2、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父母以过世)则到公证处打个《继承公证》,然后到房交所继承过户,费用只需杂税几百元,如果过户后你要卖此房,正常费用下多一个继承税,夫妻一方去世是成交价的10%,如果夫妻均去世则是成交价的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赠与人任意撤销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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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7-12-28

    父亲当初是以买卖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吗?如果是,父亲已经收了房款,而且将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不能再要回了。

    如果父亲当初是以无偿赠与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儿子,现在想要回来,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儿子不赡养父亲,或者儿子严重侵害父亲或者父亲的近亲属。

    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父亲想要回房子,可以跟儿子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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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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