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转移到外地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1.从苏州大市内非统筹区域(即园区,吴江,张家港,太仓,常熟,吴中,相城)转到苏州市社保局的:
先到原工作单位开具社保关系异地转移单,再到原社保关系所在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最后到苏州市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两地社保局会在网上实现社保基金转移。
(取消以前先在苏州市社保局开具接收函,再凭接收函去转出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的规定,避免员工两地奔波)
2.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的地区转入苏州:
之前如果一直在苏州交社保,但是离开苏州到外地工作,我们也要注意一下苏州社保怎么转到外地。其实各个地区的社保转如何转出要求都是不同的,但是办理流程基本上相同,只需要按照法规来提交资料即可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那么具体要如何办理手续呢?
苏州社保转移的条件
苏州社保怎么转到外地?如果要进行社保转移,那么首先要在苏州停缴社保。如果是由单位办理社保手续,那么要确定好办理社保减员,并且生效才行。而且要保证自己之前的社保没有任何问题,没有出现欠费未缴纳等情况,并且要打印好社保缴费凭证,这样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也同样是很简单的。
苏州社保转出的办理
要特别注意必须要在外地已经缴纳了社保费用,之后才能够办理社保转出的手续。比如在外地找到了工作单位,由单位办理好了五险的手续,那么是可以继续转移社保。或者是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然后交个人的医保和养老保险,那么也可以将之前苏州社保关系转出到老家,这样也能够保证自己的社保关系合并好。
苏州社保怎么转到外地?需要到新的参保地提交自己之前在苏州缴费的凭证,然后填写好自己的社保转入申请,新参保地社保局审核确定没有任何问题之后,就可以由新参保地社保局向苏州社保局申请社保转出。一般15-30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完成社保转移的办理。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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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5
社保关系从苏州市统筹范围转出程序:
市区统筹范围(苏州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社保是一种国家福利,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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