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忠喜侵权案

如题所述

在11月13日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产权庭上,牛忠喜之子牛贵生代表“牛忠喜烧饼店”出庭,针对商标侵权的指控进行辩护。牛贵生认为,“牛忠喜烧饼店”并未侵犯商标权,因为“牛忠喜烧饼”仅是一个烧饼名称,而非商标。他强调自己在2005年已将店名及烧饼外包装申请为专用服务类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且申请正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理中。因此,他认为自己没有侵权。


另一边,新乡市饮食服务公司“牛忠喜烧饼店”的经理刘福强则表示,按照法规,商标持有者有权使用其注册商标。他指出,他的烧饼店在1990年已注册“牛忠喜”商标,并强调牛贵生在新乐路74号的店铺、超市专柜和烧饼包装上使用“牛忠喜烧饼”字样,构成商标侵权。刘福强认为,尽管牛忠喜本人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但他人在特定商品上使用“牛忠喜”名称则构成侵权,他并未侵犯牛忠喜的姓名权。


此案中,涉及到人名商标的争议,律师王鼎成指出,此类案件相对罕见。他强调,19年前牛忠喜同意以其名字命名并注册商标,当时人们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不足。他提出,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商标持有者是否有权禁止牛忠喜及其后人使用这个名字,这在法律上尚未明确。庭审持续了近3个小时,但未作出最终判决。


扩展资料

牛忠喜:河南人,“牛忠喜烧饼”创始人。在新乡,提起牛忠喜,妇孺皆知。牛忠喜做的牛忠喜烧饼更是家喻户晓,备受市民喜爱。在人们心目中,“牛忠喜烧饼”的创始人早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打烧饼的”,而是一个研制出著名小吃的大名人,“牛忠喜烧饼”也逐渐成为新乡本土的优秀品牌,成为新乡人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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