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县的历史可以追溯至古代,原名一秃、伊敦、伊屯,源自伊通河的名称,寓意宏大汹涌。这片土地曾是肃慎、东胡、挹娄等族的领地,隋代时期属于高句丽。渤海国时期,伊通隶属于中京显德府,金代则划归东京路管辖。元代,它归属辽阳行省。明朝初期,伊通属于奴儿干都司,明末主要为海西女真叶赫部所控制。
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灾民从山西、河南等地涌入,开始在伊通西部和东辽河沿岸定居。1814年,伊通河分防巡检设立,归吉林厅管辖。随着人口增长,1882年升格为伊通州,归吉林府管理。1909年,伊通升为直隶州,至1911年,人口已达到31万,是吉林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州县。1913年,州县制改为县制,称伊通县,隶属于长春道。满洲国时期,伊通与双阳县合并为通阳县,1945年收复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946年,伊通县恢复独立,并经历多次行政区划调整,归属长春地区、吉林省政府,后来又划归吉辽省和四平专区管辖。
1988年8月,撤销伊通县,设立伊通满族自治县,正式隶属于四平市。此后,县治多次更名,如怀德专区、公主岭专区到四平专区,直至1985年公主岭市设立,伊通县划归公主岭市,再于1986年归属四平市。行政区划的变迁反映了伊通县从古至今的地理变迁和行政归属的演变。
伊通满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中南部,东经124°49′-125°46′、北纬43°3′-43°38′。东与长春市双阳区接壤,西与公主岭市毗邻,南接东辽、东丰、磐石市,北靠长春市。总面积2523平方千米。总人口483000人;其中满族人口17.6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