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将房产公证给我了,他去世后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继父年龄大了,其子女也不管他。我妈和继父将房产(房产证只有我继父名字)公证赠与我了,他去世后(我妈还在世)其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是他们有继承权,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是否需要在我继父在世时过户到我名下?

1、如果父亲没有遗嘱,那么当父亲去世后,继母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与亲生儿子相同;继子即继母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要看继子与父亲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扶养关系了,那么继子也有继承权,而且继承权与亲生儿子的相同。 2、因为继母与父亲系夫妻关系,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 规定,继母有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因此,继母的儿子如果与父亲形成了扶养关系,那么继子也有继承权。3、当然,如果继子与父亲未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子就没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11

    由于房产已经赠送给你,不再属于遗产,他们对房产已经没有继承权。

    你需要将房产过户到你的名下。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11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