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孩子准备新房,新房上面是否要写父母的名字?

如题所述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房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儿子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房产证上除了儿子还有父母的名字,那么父母、儿子都是房子的产权人。既然房产证能加父母的名字,那房子应该是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父母加名主要害怕,以后儿子婚姻不幸,儿媳妇分财产。

既然房子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也分不了这个房子,除非儿子愿意给;若房子上还有父母的名字,儿媳妇心里可能不舒服,无疑会想,公公婆婆这是要防着谁,在这么一种心理状态下,儿子、儿媳妇婚姻幸福的可能性不高。

如何平衡两种利益关系,我认为父母出资的时候,可以和子女签订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年利益24%,然后将协议进行公证,然后默默的保存协议,若真的子女的婚姻可能让父母的出资款血本无归的时候,拿出借款协议,及时止损。

作为父母替儿买房,成为改革开放以来,广大普通百姓的“标配”,父母的疼爱、无奈、担心、矛盾的复杂心情,会产生对自己出资的房屋实行“长臂管辖”的想法。

房产加名容易去名难。以后分割、处分会涉及多部法律规定,例如《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公证法》、《房地产管理法》等等。具体实施落实包括系列条例、细则、办法。

即使属于一方婚前单独所有产权,婚后或者结婚时对方要求加名,一般 作为出资方也不会也不能拒绝。

为了约束孩子,避免感情用事不负责任的行为。可以把物权转换成债权,说白了做个协议手续,父母是债权人,孩子是债务人。房产物权归孩子,债权归父母。

可怜天下父母心,一般人我也不出这个“馊主意”。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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