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结婚前对方付的首付,婚后房贷全由对方父母帮助还,还贷部分和我有关吗?

房子结婚前对方付的首付,婚后房贷全由对方父母按时打到我丈夫还款卡上帮助还,还贷部分可以视为对我们夫妻两的赠与吗?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无论是否签订赠与协议,父母帮助还贷目的能够认定为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故一方父母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登记方也无需就该部分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将出资方父母婚后偿还全部贷款的行为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不仅违背出资方父母的实际意愿,还可能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立法本意相冲突。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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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30
房子是结婚前对方付的首付,婚后房货也是由对方父母也还,虽然是钱打到你丈夫的卡上,也是和你没关系的。
第2个回答  2020-06-29
这个房子是结婚前买的。用钱买的名字的名字的话的房子。把花房的肯定被你们惯的是吧,还大肯定跟你没有关系。因为他没加你们名字,加了你的名字,你的关系了,对吧?你应该应该一起还的。万嘉,你的人这跟你没多大关系。
第3个回答  2020-06-29
在法律上面,没有关系!享有关系把你名字加上并注明共有人
第4个回答  2020-06-30
你好,这个要看你们之前是怎么商量的,我之前都说好了的去做就好了。因为你这件事情要说清楚,所以我不好答。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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