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9-02
这个起诉本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民间的借债,一般来说只有三年的追诉期。都已经过了十年,这个债在法律上讲是已经是不予承认了的。若法院判对方胜诉,那么这个法院肯定是有问题的。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法院立案。正常情况下,对这种已经过了有效追诉期的事件,法院是不会予以立案的。
你只需要等待就行了,不用担心。
第2个回答 2020-09-02
首先,十年前的欠条,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再有,你父亲欠的债务,你没有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所以,对方是不可能胜诉的。但是,从道义上来讲,十年前人家康凯相助,把钱还给人家是一种道义。
第3个回答 2020-09-02
十年前的欠条上面还注明是十五天还清,现在起诉做儿女的要求还债,不管怎么说,人家有起诉的权利,你正常应诉,一切有法院判决。这笔账,个人认为你肯定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