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已去世,却有人拿来十年前父亲签的欠条,期限是十五天,并起诉我,我能胜诉吗?

如题所述

1、对方在这十年时间内有无向你父亲催讨过欠款,如果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最后一次主张之日开始起算三年。如果这十年当中一直没有催讨过, 那么已过诉讼时效,对方可以起诉,但已丧失胜诉权。
2、你父亲已去世,对方即便要起诉,被告也是所有的合法继承人,除非继承人就你一个人。
3、法律上没有“父债子偿”的说法,但是从人情道义上讲,毕竟人家在你们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现在要求你们还钱,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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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02
这个起诉本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民间的借债,一般来说只有三年的追诉期。都已经过了十年,这个债在法律上讲是已经是不予承认了的。若法院判对方胜诉,那么这个法院肯定是有问题的。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法院立案。正常情况下,对这种已经过了有效追诉期的事件,法院是不会予以立案的。
你只需要等待就行了,不用担心。
第2个回答  2020-09-02
首先,十年前的欠条,早已过了诉讼时效。再有,你父亲欠的债务,你没有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所以,对方是不可能胜诉的。但是,从道义上来讲,十年前人家康凯相助,把钱还给人家是一种道义。
第3个回答  2020-09-02
十年前的欠条上面还注明是十五天还清,现在起诉做儿女的要求还债,不管怎么说,人家有起诉的权利,你正常应诉,一切有法院判决。这笔账,个人认为你肯定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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