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变质的;
被污染的;
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