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了几个月后再就业后,再失业还能领取吗

如题所述

失业金之前已领过一次,只要符合条件还能再次领取。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金的领取需要失业人员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向社保机构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失业金的领取还需要失业人员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金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2021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1460 亿元,基金支出 1500 亿元。年末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 3313 亿元。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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