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项计划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与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隶属于高考三大计划。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2号)第一条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受援范围。主要是脱贫地区(原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各地确定的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二)选派数量。2021—2022学年全国计划选派21036名教师,其中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20041名,非义务教育阶段计划选派995名。各项目省要优化省内名额分配,加大跨县跨地市选派力度,充分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的优质资源,加强对所辖原深度贫困县支持。各项目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派名额详见附件。

(三)选派要求。原则上选派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骨干教师,幼儿园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学校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选派教师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支教以全日制工作形式为受援地提供服务,时间为1年,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任工作。按照学年开展选派工作。大学生实习支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不列入选派范围。短期的基层巡讲和支教、试用期教师也不列入选派范围。

(四)选派形式。鼓励以“组团式”形式选派教师及教育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当地教师形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受援学校要组织教师、管理人员与支教教师结对跟学。

(五)选派范围。选派教师主要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调配,调动省会城市、中心城市、非受援县的优质教师资源支持省内受援县。“三区”县数量较多的省份,在派出教师范围上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市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予以解决。人才资源相对薄弱的省份,可以通过援疆、援藏、援青机制以及依托扶贫协作、对口支援、结对帮扶等渠道,商支援省(区、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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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1-14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是国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一项举措。
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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