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把户口迁到城市后,农村田地归属权该如何处理?

如题所述

根据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并在此重复规定了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无论是农村土地、自留地,还是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都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享有该村集体的相关土地,为了保障土地安全,国家不允许村集体或个人荒废土地,土地撂荒两年以上可能会被收回土地承包权,这跟户口无关。

农村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村依法可以承包本村土地,在城镇化进程中即使户口离开农村,本承包期内也不会丧失土地承包权。但农村土地不存在继承问题自留地是农村集体化初期,给农村人口留的少量的私有土地,这个政策从一九六二年执行,有效期是六十年,按这个政策规定,农村自留地在2022年就到期。这个政策在集体化时代有明显的作用

现实是你在农村的父亲是一户,你在城市也是单独的一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农村的父亲去世之后,就代表着整户的灭失,而随着他的去世整户的灭失,他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又属于村集体,不能被继承,

不管是承包地还是自留地,农民对其拥有的只是使用权,行使使用权的对象是家庭户,并不是家庭户里的每个人,所以农村家庭户销户后对承包地、自留地使用权有直接的影响你既然迁移到了城市后,就不再属于本经济组织的成员,理论上都要收回到村上或村民小组。 

确切的说就是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落户于城镇的户口,只要是在土地确权时期承包的土地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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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31
农村的田地应该归属于国家,国家会再次分配
第2个回答  2021-03-31
那就是村里人集体所有的,大家可以用这块土地做其他的一些事情,这样也不全是浪费了土地吧。
第3个回答  2021-03-31
子女将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后,父亲农村的田地村集体不能收回,田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进城落户子女继续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这意味着农村户口迁进城后,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将长期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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