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不迁走户口,征地赔偿款她可以拿到吗

男女双方离婚后,女方拒不迁走户口,男方这里马上就要征地,女方可以拿到征地赔偿款吗?

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等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土地征用,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使用人的一定补偿,

但是,有些地方采取的是按户口补偿措施进行拆迁补偿,如果补偿按户口登记为依据计发,女方有权利得到属于其自己的那份补偿款,因此主要还是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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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4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等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土地征用,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使用人的一定补偿。

2、你所说的情形,如果补偿按户口登记为依据计发,女方有权利得到属于其自己的那份补偿款。
第2个回答  2015-08-21
应该有她的一份。因为征地的时候是按照户口总人数统计的,所以已经在册的人都应该享有征地赔偿款。
第3个回答  2020-03-04
按照法律是应该有的,ta为什么不迁户口,还有,你们之间有什么协议等等,这需要你们自己解决。
第4个回答  2021-03-18
您好,如果户口还在男方家的话,只要符合当地发布的分配补 偿方案中的条件,就可以拿到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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