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老师在教室揪学生头发扇耳光,这样的人配做老师吗?

如题所述

有网友反映新疆喀什伽师县有老师,在教室揪学生头发扇耳光。视频中,4名学生站在讲台拐角处,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被老师殴打。伽师纪检监察发布通报。县教育局和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当地将根据调查结果,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惩戒规则”明确了可以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的六种情形: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对违规违纪较轻微的学生,教师可以当场实施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书面检讨、一节课时间内的罚站、课后教导等惩戒措施。违规违纪较重的,则由学校采取专人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限制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等措施,对小学高年级、中学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还可以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停学惩戒。规则同时明确,禁止在教育惩戒过程中进行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不得以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等。

教育问题是家长、社会、学校、教师的共同责任。家长、社会需要认识到,适当的惩戒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学生受到一点惩戒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学生违规违纪了,教师不敢管、管不了,不仅无法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甚至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同时也可能破坏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其他学生的权益。同时,个别教师错把体罚当作教育惩戒,用暴力、极端的方式对待学生,给学生带来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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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3
不配。作为老师应该尽到教育学生的职责,但是不能随意打骂他们。
第2个回答  2021-01-03
不配。特别能理解老师们教书育人的辛苦,但是即使再辛苦,也不能将自己的工作压力施加到学生身上。
第3个回答  2021-01-03
我觉得有这样行为的人不配做老师。作为老师我们应该正确引导孩子,而不是通过暴力手段。
第4个回答  2021-01-03
不配。因为老师需要引导和关心孩子的心理,而不是对孩子进行体罚,所以这样的人不配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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