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去世后,她的遗产怎样分配?

1、爷爷婆婆因没有生育,将在乡下的侄女(我妈)在十几岁时接过来当养女并供其读书。
我妈结婚后生下我和我弟,我爸因病去逝了。我妈从小一直没养过我们,是爷爷婆婆把我和弟弟养大的,两个老人她也从没尽过赡养的义务。
2、我爷爷婆婆在单位房改时买下一套两居室的老房子,房产证是我婆婆的名字,2000年我婆婆因脑溢血去世后末留下遗嘱房产末过户。2008年爷爷因脑梗塞不能自理,一直是我和我弟在照顾。
3、爷爷婆婆当时买这处房子的时候是要留给我的,又担心我妈把房子拿过去卖掉,所以现在爷爷想写个遗嘱所房子留给我,我们怎么做呢?
我妈当时是离家出走的,后来大概97年又再婚了,没有生育,但男方有两个女儿,都己结婚生子。

现在我爷爷写遗嘱是写明75%还是写全部呢?写75%会不会对另外25%的举证产生影响呢?

第1个回答  2010-03-26
所有财产应属爷爷婆婆的共同财产 即:爷爷50%+婆婆50%
第2个回答  2010-03-26
你爷爷写遗嘱并公证,写明只留给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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