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现在的机动车号牌组合方式:
1、 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时第一位必须选择英文字母,后四位(除第四位之外)中任选且必须有一位为英文字母,其余三位为阿拉伯数字(即首位为英文字母的两个英文字母、三个阿拉伯数字组合);
2、 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时三个阿拉伯数字不得全选为0;
3、 自编自选号牌号码时英文字母不得选用I、O、Q。
合肥启用的新的机动车号牌组合方式:
合肥(含四县一市)启用全新机动车号牌组合方式,新号段将启用皖A后第三位为字母、其余为数字的自行编排的小型机动车号牌号段(例:皖A12A34),选号系统将按照字母顺序每次自动投放五 个号段(5万个号)。
从7月20日起,将原“自编自选”号牌资源库与“十选一”号牌资源库合并,改为为“三十选一”;将原“个性化”号牌资源库调整到“自编自选”号牌资源库,改为为“自编自选”。
有两种方式:“30选1”和“自编自选”方式。选号系统从“30选1”号牌资源库中随机抽取30副待选号牌,车主应在4分钟的规定时间内从中任意选择一副号牌。如果超时不选,系统会自动将30副待选号牌中的第一副确定为该业务流水对应车辆的号牌。
车主按照编码规则对小型汽车号牌5位序号进行编选,未使用或符合重新启用条件的即可使用。
自编自选必须具备的规则:
1、序号第一位必须是字母,在大写英文字母A至Z(I、O、Q除外)中任选一个。
2、序号第二、三、五位中,其中一位必须是字 母,在大写英文字母A至Z(I、O、Q除外)中任选一个,剩余两位在阿拉伯数字0-9中任选一个。
3、序号第四位必须是数字,在阿拉伯数字 0-9中任选一个。
4、选择阿拉伯数字的三个序号不得同时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