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所需材料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扩展资料

1、被录取的新生户口办理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经派出所审验合格后,签发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内各项内容必须填写,不许有空白项,身份证号码齐全。

新生到校报到时,向学校招生机关交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校手续,将户口迁移证递交学校户口管理机关,经审查迁移证内容合格后,由学校户口管理单位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2、毕业学生户口办理

按学生派遣单位发放的派遣证上所填单位地址,予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3、退学落回原籍手续办理

凭学校退学文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肄业、结业学生户口落回原籍手续办理。凭肄业或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户口到学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户口办理

本人要求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按规定保留两年;本人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单位后,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大学生应征入伍户口办理

大学生应征入伍退役时,由征集地民政部门接收,公安部门负责落户;要求复学的,其户口落入本人所在学校集体户口;不愿复学的,如本人要求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可待其档案经民政部门转接后,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不愿意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安置的,可在征集地落户。

6、大学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

大学生大学毕业,户口需迁出学校到工作所在城市,这个过程叫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

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期限为毕业当年,如2009届,则为2009年1~12月份有效,过期则按往届毕业生接收处理,接收条件与费用都高很多,如广州等城市需要房产才可能接收,所以大多数毕业当年未能迁移到工作所在城市的,今后只能在买房后才能迁移进来。

户口迁移的手续是,先到迁移目的地申请落户,得到当地人事局许可后,将获得《某某市需要大学生申请表》,然后再凭表到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再到目的地上户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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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为例,需要材料如下:

一、招生、毕业分配:招生、毕业分配材料、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卡)。

二、其他原因迁出的:提供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卡)。

要求:材料真实有效。

受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书。

扩展资料:

北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的流程:

1、申请受理

本市常住户口的公民,其户口由现登记地迁往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户口登记。办理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非本人或户主办理的应提供迁移人授权委托书。

2、审查与决定

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审核通过,立即办理。   

3、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各户籍派出所户籍窗口。

参考资料来源:首都之窗-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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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2-20

以汨罗市为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  

2、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  

3、打印表簿:打印户口迁移证,加盖户口专用章和承办人印章(属注销的无需打印)。在迁出(注销)人员常住户口登记表“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内注明迁出(注销)户口的时间、原因,收缴迁出(注销)人员居民户口簿内页。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公民参军服兵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4、公民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出国或赴台定居的,还需提供公民所获取的定居地定居证明;去港、澳定居的,还需提供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  

5、失踪人员户口注销:失踪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户主或家属的申请和人民法院失踪宣告判决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户口迁出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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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03-31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第4个回答  2019-02-28

户口迁移需要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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