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的婚姻纠纷怎么解决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在我国,双方需要完成结婚登记才可以确立婚姻关系,但是没有领证就是没有完成婚姻登记,在法律上并不是婚姻关系,即无需离婚,但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符合事实婚姻条件的,即使没有领证,办理离婚也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而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一般均认定为同居关系。
所以,没领结婚证,要离婚的需要先判断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构成事实婚姻的,可以选择补领结婚证后双方再办理离婚手续,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审理后确构成事实婚姻,审理离婚案件同时处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如果不构成事实婚姻的,也就说明双方未建立夫妻关系,只能属于同居关系,则无需解除婚姻关系,若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共同财产的问题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