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发生时累积在"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在正常经营开业前,发生费用支出时,(企业会计准则有规定,税法没要求)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相应明细,如工资、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应付工资等相关科目)
正常经营开业后,有两种情况,1、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开业当月一次情全部记入当期损益。即: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相应明细,如工资、费用等)
2、税法规定在不低5年的期间摊销,那就按60个月摊销,首先要将各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各明细科目汇总到一个科目内,如果是电算化的话,手工账没必要),然后每个月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究竟怎么办,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自已选择!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 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