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是按照实际工资要求还是基本工资

如题所述

既不是合同上的,也不是实际报酬,计算基数应当是税前的应发工资(不交税费的,就是实发工资)。
  双倍工资是带有惩罚性质的。《劳动合同法》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法则,旨在杜绝用人单位的不当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受到的惩罚应当以劳动者正常出勤下的工资为准,也即双倍工资计算基数应当以正常出勤应发工资为准。由于应发工资和实发工资的差额部分,往往是扣除了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的部分。而这部分应该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个人所得税是个人缴纳的,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在扣税之前是工资的一部分,而不属于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同样是属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个人缴纳后等以后个人退休后或者购房后可以支取该部分款项,属于个人财产。既然法律规定了“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就应该是按照税前的应发工资来支付。
实践操作在实践中,由于《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的直接规定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基数,导致现在个仲裁委和法院出现不同的处理结果。一般来讲,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中,用人单位往往没有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没有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因此应发工资实际上就是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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