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来说满清灭亡的时间背景,1912年,袁世凯以“内阁总理”的身份,多次逼宫隆裕太后,承诺会“尊重优待清室各条”,迫使隆裕太后同意签订退位诏书。
同年2月12日,隆裕太后替年仅6岁的溥仪颁布了大清朝最后一道上谕,并加盖皇权玉玺,称《退位诏书》,正式宣布溥仪退位,也标志着满清政权的名存实亡。
(前坐为幼年溥仪,右四为隆裕太后)
退位后,按照此前承诺,溥仪被允许继续留在紫禁城内生活,并由当时的民国政府,每年出资400万两白银,维持紫禁城内的日常开销,虽然此时的溥仪皇帝只剩虚名,但多达上千人的太监宫女仍旧没有离开,与此同时紫禁城内频繁出现宫中宝物被盗事件,后经查实,大多为密逃的太监和宫女所为,这部分人在携带珍贵财宝顺利出宫后,依靠倒卖清廷的财宝,相对而言生活较为富足。
但大家注意,其实也只是相对那些没有任何收入的太监宫女来说,盗卖宝物的那些太监较为富足,但其实距离真正的富贵生活,还是有一定差距。
到了1923年的7月16日,因为此前紫禁城内发生了一场火灾,经调查发现是人为纵火,于是溥仪下发了一道“将宫内太监悉数裁撤,立即出宫”的谕旨,为妃子们各留20名太监宫女以供驱使后,便将其余人等尽数强行驱赶出宫,临出宫前,溥仪命令内务府筹集遣散费,会同国民政府的军警人员,如数发放给即将被遣散出宫的太监和宫女。
这就相当于给一笔补偿金,算是清廷对这些服侍了满清皇族一辈子的太监宫女们,最后的一次补偿,至于数额嘛,可想而知,也仅仅是能解一时之需。
而这部分被遣散的太监与宫女,有离家较近,在北京城内拥有房产的,便就近回家。
若是离家远的,则带上细软返乡,回到老家也会隐瞒身份,不会说自己是从皇宫里待过的宫女,不然会影响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