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做好新征管模式下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如题所述

当前,我省各地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工作,突出强调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合理调整管理职能、优化调整业务流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支撑的新征管模式。该项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征管方式,对各方面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如何迅速融入新征管模式,并在新的模式下有效发挥作用,需要我们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每位人员认真思考、努力探索。
一、提高认识,明晰新征管模式中纪检监察的定位
(一)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是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我们必须认识到,不论征管模式如何改革、征管方式如何变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使命不会改变、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不会改变。无论选择何种征管模式,我们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使税收事业健康发展。因此,在我们根本前提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是不会改变的,我们改变的只是一些外在的比如工作方式、工作流程等,而其内在仍然要求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重要作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为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纪检监察及时融入新征管模式是保证改革方向的关键
在新征管模式下,我们机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发生了变化,如果仍然沿用以前的监督模式开展工作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事倍功半。我们要摒弃那种认为专业化改革只是业务部门的事的观点,要有的放矢,密切关注改革动向和改革发展的方向,适时考虑二者的结合,及时融入新的模式并在其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尤其是对改革过程在中出现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必须及时坚决指出并采取措施予以弥补和纠正。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既达到全程保证税收事业稳步推进,又可以保证改革向正确方向前进的作用。
(三)纪检监察可以有效监督税收政策的正确落实
改革是革除陈旧、落后的东西,配置创新、先进观念的过程,在改革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眷念陈旧、落后东西,难以接受新鲜事物,导致改革迟迟得不到有效推进;二是分不清先进与落后,辨不明陈旧与创新,眉毛胡子一把抓,改革的实效得不到体现;三是在改革的过程不注重循序渐进,一夜之间,全部改变,改革陷入混乱,改革的成效被抹杀。如果我们的改革出现这三种情况,那么,税收政策的执行必然混乱,错误将频频发生,此时,就特别需要纪检监察发挥应有的作用,全程监督税收政策的正确落实,确保税收政策在改革中不走样。
二、加强协调配合,快速融入新征管模式,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一)及时消除认识误区,找准新征管模式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结合点
面对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省局、市局分别出台了指导意见,在意见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一些涉及,如上收县级局部分职能、由地市级局统筹规划部分工作等,使得一些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在认识上形成一些误区、有所茫然,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清醒认识,工作没有规划,甚至认为县级局既然成了征管实体,就没有纪检监察的事了,有种“一推六二五”的想法。这是没有充分了解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质造成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税收征管改革本质上是对现有征管体制与模式的优化,其最终目的是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必须充分认识在任何时候,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必须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政策法规制定、税收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贯穿于“两权”运行全过程。要及时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要找准开展工作的四大结合点,一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过程中人员调整和财产移交中容易脱节的环节,二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产生管理风险环节、风险点的监督,三是纪检监察对于改革探索中税收执法权限调整和实际执法的监督,四是对于新环境下政风行风的监督,找准这些结合点后,我们就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各系列的协调,快速融入到新征管模式中,针对结合点,对应开展各项纪检监察工作,保证征管改革项目的顺利运行。
(二)抓自身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打造适应新征管模式的新型纪检监察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纪检监察工作要开展好,首先必须要有把握当前形势的能力以及正确高效开展工作的能力,换言之,就是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有开展工作的能力。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不仅仅需要掌握监察工作方面的知识,对于税收业务知识也要熟练掌握,否则,以外行监督内行、以门外汉对高手说教,将收效甚微、事倍功半,甚至会因为某些错误的判断而贻笑大方,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包括对兼职监察员以及特邀监察员充电,既要学习纪检监察知识,更要学习税收业务知识、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基建工程、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另一方面要选派能力强的人充实纪检监察队伍,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秉公执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人员逐步配备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打造一支能过硬、敢过硬、能干出成效的新型纪检监察队伍。
(三)快速融入、积极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纪检监察工作要真正发挥作用,与能否快速融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有很大关系。长期以来,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于组织机构方面的原因,工作常常是慢慢适应、被动进行,在发挥监督职能上更是有走过场、事后工作等情况。在新的征管模式下,一方面,上级部门上收部分职能,另一方面,由于直接处于管理一线的人员增多,监督重点有所迁移,基层局的纪检监察面临新的组织架构和新的流程,我们就需要更加注重在分级分类管理中的税收管理风险环节、风险点的监督,要敢于主动监督、善于及时监督、做到严格监督。在开展监督的同时,注重分析改革中出现的制度缺陷和薄弱环节,组织排查容易导致权力失控的关键部位,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将措施认真落实,确保改革过程中的安全和改革之后的安全,确保新征管模式安全开展、顺利定型、完美收官。
(四)居安思危,构筑党风廉政铜墙铁壁
党风问题是事关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只有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才能不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我们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要注重源与流、局部与全局、领导与一般干部、重点与一般、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同时要处理好教育与惩处、监督与管理的关系。要有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归集和整理税务系统各类违法案件的典型特征和危害,分析税务系统各类风险环节,居安思危,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两责”,坚持“三级联动内控”机制的落实,形成整体综合性廉政建设体系,浇筑一道能抵御住风吹雨打、经受住侵蚀腐蚀的常打磨常新的铜墙铁壁。
(五)放眼未来,打造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怎样改革,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使命不会改变,无论何时,也不会存在取消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纪检监察将会一如继往发挥着监督的职能、保驾护航的作用,我们要立足当前、把握未来,在深深思考现在工作状态的情况下,结合改革动向,先行一步思考将来的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监察人员的作用,注重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研究新的工作模式,先行考虑可能存在的制度问题、体制机制问题以及人员积极性问题,从影响工作积极性方面寻找突破口,配备好人才队伍、调配好各渠道监察力量、科学选择立项监察项目,打有准备之仗,打好监察工作每一场战役。
总之,我们必须牢记使命,勇担责任,敢挑担子,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切实负起责来,监督税收政策的正确落实,实现“三个确保、三个安全”的目标,推动税收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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