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女方家口头说把一套旧房子陪送给两人,这套房了是属于女方一人所有还是?

如题所述

“结婚时”的叙述,不是很明确。婚前就是婚前,婚后就是婚后,以你们依法登记结婚时到手的结婚证上签发日期为准。

“女方家口头说把一套旧房子陪送给两人”的说法基本无效。“口头说”只是“口头”,无实质性的依据,到时女方家否认这一说法,你一点办法都没有。现行《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建议你认真阅读一下现行《婚姻法》的相关条款)

最硬的证据是——在该房产(指“旧房子”)过户时,如果该房产证(不动产证)上的“产权人”填写的是你和老婆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可以界定为是女方父母赠与给你们夫妻双方的。如果只填写为你老婆的名字,那只能界定为该房产是父母赠与女儿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该房产只能属于女方一人所有。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1-25
这是女方的赠予房,如果后期将由你们共同还贷的话就应该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在没有任何明确的前提下,它是属于女方独自的。
第2个回答  2020-11-25
赠与双方,就是两个人的,如果是陪嫁,只是女方一人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