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早恋的辩论赛(我是反对的)?

①人人都有爱与被爱的资格学生并不比社会人士差。

②人是有感情的,它是无法克制的,如果强制性的去阻拦的话,浅说是对学生个人的精神摧残,深说是对人性的无视。

③我们有资格去恋爱,而教育者都剥夺了我们的资格,“学生就是学习,其他统统丢掉。”这是违背人性的。
(这该怎么辩才能让对方哑口无言。)

1、先阐述早恋的定义
早恋在表面上理解为“恋爱偏早”,深入理解为“高中以下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早恋指未满17周岁的学生之间发生的爱情。
2、陈述反对观点
(一)恋爱分为五个阶段:无知期、虚荣期、懵懂期、渴求期、成熟期
第一阶段【无知期】
不明白恋爱的意义也不明白什么是感情,行为导向根据内心的好奇或老师家长反对的叛逆
表现行为:
(1)对有好感的人嘲笑、作弄、欺负
(2)默默关注,在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能离多远离多远避免发生交集
(3)喜欢并且用心关注对方的喜好,就是喜欢在一起玩
第二阶段【虚荣期】
是无知期的延伸,不明白恋爱的意义也不明白什么是感情,行为导向根据内心的好奇或老师家长反对的叛逆,或是对性的渴望
表现行为:
(1)注意形象外表,耍酷,打篮球,玩街舞,BeatBox,吸烟,打架,模仿明星
(2)喜欢鹤立鸡群,做怪异的事情从而希望得到异性关注
(3)脚踏多条船,得到即分手
  第三阶段【懵懂期】
本阶段在恋爱或感情中已产生需求,或安全感,或提款机,或排解寂寞,或生理需要,多数本人并不自知
表现行为
(1)乐于接触,乐于参加社团、社交活动
(2)愿意付出,讨好,只要能建立情侣关系
(3)不易分手,依赖对方,要求多且奇葩
第四阶段【渴求期】
此阶段人群对恋爱及结婚有明确定义,恋爱为了结婚,结婚为了不受长辈亲友逼迫、或是自己身边出双入对而羡慕嫉妒后渴求、或是想通过结婚改变生活质量,
此阶段人群目的性更强,价值观受普世价值观影响严重,女方重视对方相貌、身高、学历、收入、家庭背景、性格,男方则希望女方貌美如花、身材苗条、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且唯自己马首是瞻,此类人群是“直男癌”、“直女癌”高发人群。
表现行为:与第三阶段类似但更为夸张
1:会注册相亲网站,报名相亲活动,发动周边有生力量介绍对象。
2:闪婚、闪离
此阶段人群与三阶段类似,让自己及对方都很辛苦,不如意时反应更为强烈,是本人深恶痛绝及绕道而行的角色!
  第五阶段【成熟期】
此阶段人群对恋爱及结婚有明确定义,并不受普世价值观的影响,对另一半的内在要求更高(指与自己价值观相契合)
表现行为
1:不骄不躁,宁可单身,绝不凑合,绝对的宁缺毋滥
2:拿得起放得下
3:不轻易确定关系,但步入婚姻后普遍幸福度较高
(二)早恋处于恋爱的第一、第二阶段,即无知期和虚荣期
这两个阶段是以无知、虚荣和伤害为表象,缺乏成熟的思想,缺少对自己和对方的尊重与保护意识,更多地体现在相互伤害。
早恋是处于我们身体快速成长的阶段,在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能力还未完全形成的时候对异性所产生的不够理性的短暂的认同;早恋将让更多的人承受痛苦,让更多的人影响学习,让更多的父母承受压力,还会给我们未来的爱情观产生阴影。
3、总结
崇尚恋爱自由,但反对早恋。恋爱应建立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恋爱应发展在具备成熟思想的年龄,恋爱应成长在不以影响学习、身心健康为基础的年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30
1.人是都有爱与被爱的资格,但是,爱需要责任,学生还是未成年人,无论是经济还是能力,都不能承担这一份责任。
2.认识有感情的,但是要在适当的时候让它开花结果,如果在错误的时间开花结果,它的果实是苦涩的,并不美味。
3.学生对爱的理解还不够,如果学校当人他们去谈恋爱,是对他们的不负责,学校这样做,恰恰是在保护学生。哪一个学生能够对自己做的事完全负责?你遇到问题是能完全自己处理,不找学校的不找父母吗?学校在对你们负责的同时,就享有管理你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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