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有没有权利知道嫌疑人的宣判结果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第八十二条 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可见,刑事判决须送达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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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1
受害者作为刑事诉讼的参与人,有权力知道犯罪嫌疑人的宣判结果。
第2个回答  2010-04-21
绝对有 这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基本权利
第3个回答  2010-04-21
当然有权利啦,你是参与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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