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问题啊啊

五、案例:甲欠乙50万元,当乙向甲追债时,甲为赖债将其个人财产无偿转让给他弟弟,并称自己无偿还债务能力。问:甲的这一行为有没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首先,无偿还能力不等于可以不偿还了,只要有钱了还是要偿还的。其次,甲这种行为原则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然要有证据,这是很麻烦的。只要能证明其弟知道甲的目的,是可以认定其弟是不正当得利。发生这种情况是很麻烦的,应该提前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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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如果有转让合同,风险应由甲方弟弟承担.
另外,处财产继承,还要双方交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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