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一起吃饭有人被捅伤请问我有责任吗?

夏天的时候我们7-8个人吃烧烤,在大家都喝多的情况下其中有个朋友被人捅了几刀,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在因为不知道是谁捅的他派出所就说我们几个都有嫌疑,叫我们负担被捅伤人的医疗费用!(我们6个人每人出2000)我们不出钱就把我们按酗酒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罪处理我们,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派出所这样做对不对?我们反正是不会出钱的因为我们都没有捅他!

法医鉴定为轻伤,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不能当治安案件处理,另外,定一个案子是需要证据的,并不是办案人想定什么罪,就什么罪.不出钱就把你们按酗酒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罪处理你们,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不是自己干的,你可以不赔钱.

中国法律是谁举报谁举证,在他们没有充足的证据之前,你不用证明自己没犯罪,如果办案人硬来,你可以起诉他们.

派出所做法不当,我支持你,你不用怕,我是学法律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6-10-21
1.首先要分清楚这里面的两个法律责任,即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
2.受害者被人捅成轻伤,加害者已经构成了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所有的民事责任由加害者承担;
3.吃烧烤、喝酒的行为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共同危险行为,也不是共同侵权行为,没有法律规定你们要承担法律责任;
4.扰乱社会治安罪不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罪名;没有这一罪;只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而且只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处罚;
第2个回答  2006-10-21
是不是与人打架了?对方是谁?你有没有参与打架?在干什么?虽然说是罪责自负,但在这种情况下,参与人是要承担责任的。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