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交了五险一金 现在我不在公司干了

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公司给交了五险一金 现在我不干了 人力资源部的人说 一个身份证只能交一份保险 我想问问 假如这份保险是在一个保险公司交的 如果我去了另一个城市了 我能不能去另一家保险公司办保险 这份保险就不要了 滞纳金我也不交 就是这份保险我不要了 以后我只交我自己办的那份了 这样有什么后果吗 谁知道 回答下 谢谢

这个是社保,不是商业保险,不归保险公司管理,属于当地社保中心管理

现在不是全国联网,如果去其他城市,可以重新开户交的,跟原来的没有关系,没有什么后果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3-31
同一个人的五险一金应该只能转移,不能办第二份,而且五险是国家强制性的保险,只要办理了,就不能退保了。
相关的问题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链接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37911449.html
第2个回答  2010-03-31
  1、养老保险:跨省转移需两步

  养老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过去,参保人员跨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只转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转单位缴费。
  办理转移,参保者个人只需两步:第一步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第二步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疗保险:医保账户随人划转

  医疗保险转移比养老保险转移更加简单。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

  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不能“全国通”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说到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以北京为例,某员工离开北京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如果员工从外地来北京工作,并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缴存住房公积金了,则该员工可以将原公积金转入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同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

参考资料: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lc/20100302/13517484763.shtml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