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打架被对方咬成轻伤,派出所偏袒对方,说对方正当防卫,把案件撤销了,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如果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撤案不正确的,可以向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对立案进行监督。
  2、对于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3、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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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6
两人打架被对方咬成轻伤,派出所偏袒对方,说对方正当防卫。如果对派出所处理不服,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应当对本案进行法律监督,然后给你一个答复。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5
向当地检察院反映举报!!追问

检察院和派出所一伙的,让我去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6-05-05
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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