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山水名城买了期房,2013年8月交房,房产证说2月份帮办,可是电话说要到一年半才能办下来。这合理吗?
合同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出卖人应当出示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实际上合同第八条并没有什么证明文件。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2013的6月2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习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据实予以延期:
1、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买受人先行违约的;
3、经规划或设计有关部门批准规划、设计变更致使工期顺延的。
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临近市政工程建设以及政府行为导致商品房无法正常施工。
合同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出卖人应当出示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实际上合同第八条并没有什么证明文件。
买房多长时间可以拿到房产证?很多人买房子长时间拿不到房产证!需要多长时间?
合同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出卖人应当出示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实际上合同第八条并没有什么证明文件。
这样的合同我怎么维权?谢谢!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2013的6月28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习受人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据实予以延期:
1、 。。。。。。
2、。。。。。
3。。。。。。
不可抗力包括买卖合同订立后发生的临近市政工程建设以及政府行为导致商品房无法正常施工。
交房和办理产权手续是两码事。开发商的房子都是先交房使用的,办理产权是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