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长征时的行政区划和习惯称谓,红军长征经过的省为11个:江西(赣)、福建(闽)、广东(粤)、湖南(湘)、广西(桂)、贵州省(贵或黔)、云南省(云或滇)、陕西省(陕或秦)、四川省(川或蜀)、西藏(藏)红军长征总里程约为两万五千余里。
其中:红一方面军从1934年10月17日至1935年10月19日,历时12个月零2天,途经江西、福建、广东、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西康、甘肃、陕西11省,行程二万五千里。
红二方面军从1935年11月19日至1936年10月22日,历时11个月零3天,途经湖南、贵州、云南、西康、四川、青海、甘肃、陕西8省,行程二万余里。
红四方面军从1935年3月下旬至1936年10月9日,历时1年零7个月,途经四川、西康、青海、甘肃4省,行程一万余里。
红二十五军从1934年11月16日至1935年9月15日,历时10个月,途经河南、湖北、甘肃、陕西4省,行程近万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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