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治好后怎么解除与自己监护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我是成年人,我有精神疾病,监护人是我父母.
现在医院说我的病已经好了,我想解除与我父母之间的监护人关系,要怎么做?
听说要去法院才能解除,那么我要准备哪些材料,在法院要哪些程序呢?
另外从申请到法院判决要多久?大概要花多少钱?

你好,向你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带着你的身份证及证实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已经消除的医院证明,要求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追问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

麻烦用通俗一点的话讲

追答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或配偶)代理他们的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从事与他们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如若还有问题不明白可以拨打电话13709288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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