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收到法医鉴定结果,请问我方有权查阅对方的病例资料吗?

我方收到法医鉴定结果,请问我方有权查阅对方的病例资料吗?能查的话通过何种方式来查呢?

如果你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求到上级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对方的病列资料,一般你方是不能查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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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9
向法官申请,本来法医鉴定的材料病例、诊断证明、片子等,在鉴定前就应该给你一份,进行质证的。如果鉴定材料有问题,那么肯定影响结果。
第2个回答  2010-03-29
广东胡律师:

对方的材料是要交给法院的话,你可以要求法院给你察看。
第3个回答  2010-03-29
这些材料的话都是要提交给法庭的,如果你想察看的话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只要同意就可以察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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