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每月几号扣款呢

如题所述

基本上都是在25号之前进行缴纳的。这是按照正常的时间,好像没有到30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参照当期执行标准,缴费比例为6.8%。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后,从办理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已按10%比例缴费的,可自愿选择将缴费比例变更为6.8% 。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的,由沈阳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2011年6月30日之前,以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7月1日后,补缴最低缴费基数为欠费当期执行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拓展资料:
一,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补缴医保的方式:   
1.欠费不超过3个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至盛京银行办理交易码为“5349”的业务进行缴费,也可以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中的“参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缴费到账即时开通医保待遇;   
2.欠费超过3个月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中的“参保缴费”模块进行缴费,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每月21日起为灵活就业人员批量扣款日(批量扣款一般需要2天),请办理以上业务的人员在批量扣款期以外的时间内办理。
二, 一次性补缴的对象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养老保险或过去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其中由个人按《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一文规定申请。
操作环境:沈阳智慧医保V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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