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临时牌照是车辆管理所核发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临时车牌在有效期内是可以上路的,根据规定,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临时车牌有哪些类型
临时号牌一共有四种,分别是:
1、行政辖区内的临时号牌(售卖本市的新车)
2、跨行政辖区临时号牌(售卖到异地的新车)
3、试验车辆临时牌照(测试车、工程样车等)
4、特种车辆临时牌照。
领取临时号牌时须按要求,填写《临时行驶车登记表》,提交以下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进口机动车的进口证明;
(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和发动机号码拓印模。
车管所审核上述资料符合规定,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予以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二、临时车牌过期了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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