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辆碰撞事故对方全责,但他只买了交强险保险不够赔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17
首先撞车后不管是否能认定责任划分,肯定是要报警的,因为只有警察能开出事故处理的责任认定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故处理单,你只有拿着这个才能在未来发生异议或纠纷的时候作为证据。然后先自己拍照留去现场证据,如果妨碍交通的话那就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把车停放在路边。
责任认定结束后,如果对方只有交强险,他一般会有两种方式相遇你解决,一:想通过你的保险来走理赔,再把钱折一部分给你,这对他来说是双赢,你没有花钱他花的钱还少一些,但这样的做法小便时不赞同的,你的出现记录会直接影响到你次年投保时的折扣,说到底还是你自己吃亏了;第二种情况就是死赖账,拒绝赔偿,这是你可以去处理你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队要求行政干预。
网友表示:
首先声明一下我不是托也不是水军。因为我之前有过经历。那就是人保代为追偿。不过只是针对车辆不对人伤。我当时是对方准备报废车了所以只买了强险。然后后来我的车修理费要5万多。后来对方耍赖开始我打算找交警事故队边上的那些店写诉讼书了。后来一个交警跟我提了说代为追偿然后我才去的。就是算多出一次险就可以了。
被追尾在北京,外地车,四s店说修车就得八万,我去咨询律师了,说肯定是他全责,但是肯定赢官司,如果他没钱也没办法。
一位朋友给我留言说如果修车款大于全责方车辆价值有可能拿不到钱,我是部分赞同的。我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就得看法院执行庭的力度了,如果全责方的确无能力支付修车款那也没办法,如果有经济能力恶意不执行法院的判决,是要受到法律责任的,是要入刑的。恶意拒不执行判决是要入刑两年的。所以我说绝大部分还是可以拿到修车款的。
我不在物价局工作别问我,如果你对我的发言存在质疑又遇到类同的情况,你可以到事故科验证下我说的对错。你问物价局哪个科管,你应该咨询物价局。
想法太简单了,如果全责方车辆的价值低于修理的费用,由于此辆车有案无法验车,全责方也就不会去验车了;如果无责方上诉并打赢了官司,而执行难有出现了,也许无责方几年之后,才能拿到修理款,或一辈子都无法拿到钱,以上二种如果的例子肯定有人遇到过,这就是法律的漏洞产生了小部分的人渣和法律往往针对善良的人。
现在的人越学越赖,找到他家,他也不给钱!!就是打官司到法院,他也不给钱!
自己有全保,对方只强制险,对方全责,把对方拉到一边,写个私下协议,对方全责,去交警队处理后自己要承认自己全责,那保险公司是由交警判来做倍损依据的。无非第二年保险无优惠。当然大事故这招不行。
没那么简单,就算有房也不支持查封,首先看被执行人是否是唯一住房,其次还要看金额大小,再有还看执行法官的心情,你懂的。
想法太简单了,如果全责方车辆的价值低于修理的费用,由于此辆车有案无法验车,全责方也就不会去验车了;如果无责方上诉并打赢了官司,而执行难有出现了,也许无责方几年之后,才能拿到修理款,或一辈子都无法拿到钱,以上二种如果的例子肯定有人遇到过,这就是法律的漏洞产生了小部分的人渣和法律往往针对善良的人。
代位追偿是有,不过启用代位追偿后无责方第二年的保险费好像会提高原来的基本保费范围(不享有优惠保费的政策),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使用代位追偿的方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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